一、用電安全要求的保護 人身安全: 防止用電事故,一般是通過電器和設備的可靠制造--即通過基礎絕緣--來確保安全性。然而當基礎絕緣受到損壞時,可能引起的故障就需要有防止過高人身電流的補充保護措施。 在防止危險的身體電流時,必須區分為直接接觸與間接接觸。在間接接觸時,電氣設備上出現絕緣故障而產生的剩余電流是經過保護地線(PE線)而流向大地的。在出現故障時,如有人正好觸及含有故障的電器,則當事人就與故障回路相并聯。根據保護導線/人體的電阻比例,最大部分的電流流經保護地線。 另一種情況是,由于粗心大意而直接觸及在正常工作是帶電的部件或者觸及了外界的,不接地的導電部件,而在故障情況下又是帶電的部件。人在這里充當著保護導線的作用,剩余電流流過人體,導致觸電。 防火: 短路或接地短路,尤其當故障回路具有相當高的電阻出現在電弧位置上時,這種“不完全的”短路或接地短路就具有火災危險性。由于出現的剩余電流有時甚至遠低于前接過流保護裝置的額定電流,所以不能指望過電流保護裝置(如小型斷路器或熔斷器)來分斷這類故障。 剩余電流保護器能在這方面提供全面保護。在DIN VDE 0100-720中,對含有火災危險的工作場所,為了防止由于絕緣故障而引起的火災,已規定了下述要求:只能采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最大為0.5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作為預防措施。為了更可靠地防火,在實踐中大多數使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0.3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 二、普通剩余電流保護器的功能及原理
如圖,剩余電流保護器對正常的負載電流不予檢測,但它能檢測出主回路中對保護地線PE的剩余電流(漏電流),這種電流多數是因為用電設備絕緣損壞而產生的。 剩余電流保護器的首要功能是對有致命危險的人身觸電提供間接接觸保護,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30m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在其他保護措施失效時,也可作為直接接觸的補充保護,但不能作為唯一的直接接觸保護。 三、變頻器產生的剩余電流 變頻器會產生相當大的對地漏電流,這是由變頻器的輸出固有電壓特性決定的。變頻器輸出的PWM電壓波形含有大量諧波,這些諧波會通過電機繞組的對地寄生電容和電機電纜線的對地寄生電容產生出對地漏電流。 上述漏電流可能會遠遠大于50mA,而實際的具體數據,將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 1.電機電纜線的長度; 2.電機電纜線是否有屏蔽; 3.變頻器的調制頻率; 4.是否使用無線電射頻干擾(RFI)濾波器; 5.電機是否接地。
![漏電保護開關接線圖](/upload2014/201412/20141214162618857.jpg) |